河海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6-28

因工作需要,河海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8届毕业生从事艺术教育中心教师岗位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 位:艺术教育中心教师

    人数:1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科研工作;

    2.负责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

    3.负责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日常训练、演出和管理工作;

    4.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和演出交流等艺术实践活动;

    5.负责艺术教育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6.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招聘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同时具备艺术学、管理学专业背景。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事公共艺术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当代大学生特点,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大型活动策划组织经验及舞台事务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做好高校公共艺术理论及实践课程授课工作,学习、工作期间曾作为组织者、主要参与者组织或指导学生艺术团体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团队合作能力及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能力。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具有较高指挥、编导能力者,可优先考虑。

五、报名方式

1.申请材料包括:

   (1)下载填写《河海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专任教师应聘申请表》。

   (2)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可延后至2018年10月31日。

   (3)请提供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获奖及其他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套,个人近期生活照及艺术照各一张,个人参与及创作的文艺表演作品视频及照片CD光盘(不接收U盘)一份。

2.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7月7日17:00(以材料收到时间为准)

3.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学校根据应聘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后续考试安排,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六、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申请表》、个人简历及其它相关申请材料通过书面投递或邮寄(中国邮政EMS邮寄,非EMS邮寄的材料恕不接收),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 河海大学团委文体中心4楼2405室;邮编:211100

   联系人及电话:陈智,025-58099450

  

附件:河海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专任教师应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