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体育工作通过省教育厅评估并获“优秀学校”称号

来源:发布时间:2004-04-06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来我国学校体育的第一部行政法规,结合其配套文件《全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颁布,旨在全面贯彻“健康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
    3月29日下午,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庄惠华处长以及驻宁高校十位专家、教授组成的评估团来到江宁校区,对我校落实贯彻《条例》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校长助理、管委会主任吴朝国教授受郑大俊副书记委托代表学校致欢迎词,体育系主任王建民教授做了河海大学贯彻《条例》自评报告,专家们观看了反映河海大学体育辉煌成果的录像片,随后评估团分三组对我校体育课程教学与管理及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进行了评估,并召开了体育课观摩教师座谈会。专家组对我校在体育教学管理工作、群体竞赛工作、高水平运动队训练和科研工作以及承担全国、省、市高校体育竞赛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予以高度赞扬,亮点成果予以肯定,同时也提出合理化建议。最后,评估团一致同意授予河海大学江苏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称号。

  (文字、图片供稿:江宁校区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