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华水”时期档案资料及校史故事的公告

来源:档案馆、校史馆发布时间:2022-03-29

为了纪念华东水利学院建院70周年,丰富校史资料、增加校史馆藏,更好地宣传师生、校友及爱校人士的时光记忆,谨向全体河海校友、师生员工、离退休同志及其家属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档案资料和校史故事。

一、征集范围

1952年-1985年华东水利学院时期的各类档案资料和校史故事。

二、征集内容

(一)档案资料

1、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视频、讲稿、题词、纪念品、相关报刊等,曾受到国家、省、市领导人接见的集体、个人合影照片、工作照片等。

2、学校领导、知名教授的论著、手稿、日记、信函、题词、字画,在校期间的任命、聘用、奖励等,外界对名人的评价类文字材料,曾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用品,重要的照片、音视频材料等。

3、学校在各类大型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媒体报道材料等。

4、学校师生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教案、教材、教具、工具、模型、仪器设备等;形成的教学大纲、学习笔记、实验报告、实习方案等;以及参加社会实践、调查、支教、文体活动等形成的文字材料、照片及音视频材料;师生在校期间创办的各类刊物等。

5、学校制发的录取通知书、成绩单、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借书证、工作证、派遣证、社团证、纪念章、票证等。

6、学校师生在校期间参加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等各类重大社会活动、学术活动、竞赛获得的奖励证书、奖状、奖杯、奖牌、作品、纪念品、照片及音视频材料等。

7、反映华东水利学院时期风貌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及拓片。带有华东水利学院校名印记的实物,如校标、校徽、纪念章、校牌、横幅、旗帜等。

8、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录、师生间赠言题签等。

9、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华东水利学院历史的有关文献和实物。

(二)校史故事

记录在“华水”时期,以及“华水”毕业生投身祖国建设的有关文字、音像材料等,体裁不限,经后期加工可为故事、散文、诗歌、对联等。

三、征集方式

(一)档案资料

1、捐赠

有意愿主动提供校史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请与收编指导部联系,经鉴定确有保存价值的,由档案馆办理移交或赠送存档手续,并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

2、寄存代管或复制

对于一些不愿或不便捐赠的物件、资料,本人(或亲属)有寄存意愿的,档案馆可代为保管,寄存者仍享有其所有权。

没有寄存意愿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档案馆进行复制、翻拍或数字化处理后将原件归还本人(或亲属)。

(二)校史故事

文字或口头提供。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回忆文章(文体不限)或自行录制的音视频材料,可以纸质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寄。

四、有关说明

1、凡捐赠照片、音视频、实物资料,请提供人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人物姓名和职务等。

2、因路途较远、身体等原因,不方便直接交送者,可电话接洽具体事宜,我馆将派专人上门接受捐赠,上门收集整理、复制拷贝、取件均可。

3、档案馆将对所有征集到的档案资料办理规范的归档入馆手续,妥当永久保存。捐赠人的相关权益将得到充分尊重,优先保证提供本人使用。

4、档案馆、校史馆将向提交校史故事的同志发送感谢信。征集的校史故事的所有权归学校。档案馆、校史馆将在本馆网页、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发布,或积集出版。学校尊重提供故事作者的署名权,可以根据作者的意愿署笔名。学校有权在校史宣传中和教育教学中利用有关素材。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档案馆

邮    编:210098

1、档案资料

收编指导部:王老师、眭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6463、83786294

电子邮箱:dagsbzdb@hhu.edu.cn

2、校史故事

编研展览部:黄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6791、83786269

电子邮箱:dagbyb@hhu.edu.cn

 

档案馆、校史馆欢迎全体师生员工、河海校友、离退休同志及其家属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档案资料及校史故事征集活动,并随时恭候您的捐赠和咨询。再次表示感谢!

 

档案馆、校史馆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