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 责 人: | 王培君 |
联系电话: | 025-83786263 |
电子邮箱: | tw@hhu.edu.cn |
办公地址: | 学生城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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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负责全校共青团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制定学校团的工作规划、计划;定期召开团委全委会和分团委书记会,传达上级指示,布置、讨论和检查工作。 2.负责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团员思想动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团员学习党团知识,抓好各级团干部、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干部的教育、培养和考核工作。3.负责学校共青团各级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团员和超龄团员的退团工作。做好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和组织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五四”表彰和团支部达标验收活动。及时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负责筹备团员代表大会。指导分团委做好团总支、团支部的调整和改选工作。4.负责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学生建党工作。5.负责全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研讨部署、组织开展、总结评估等工作。6.负责全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相关工作。具体承担“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江苏省电脑网络大赛的组织参赛工作。负责校园科技节的组织开展工作。7.负责大学生艺术团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具体承担江苏省文化艺术节的参赛组织工作。8.负责校青年志愿者总队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校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开展。负责协调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9.指导和帮助研究生会、研究生科协、学生会、学生科协、学生社团等校级学生团体开展各项工作。10.负责全校青年教职工团的工作。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青年教职工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开展“青年岗位标兵”、“青年岗位能手”的评比表彰工作。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工作生活和实际困难,向学校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工作建议。11.协助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宣传报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2.协助党委学工部(处)、人武部、招生就业办公室做好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评奖评优、勤工助学、军训、文艺特长生招生等工作。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文化活动场所的管理及校园文化活动场地的审批工作。14.参与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1442工程”领导小组、国家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新疆民族学生工作协调委员会、“严恺教育科技基金”和“徐芝纶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红十字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工作。15.承担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