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 责 人: | 张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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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是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工作的机构;党校是对各级党员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的基地。其主要职责为:1.落实党管人才政策,制定组织工作的年度计划,经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2.指导检查各党委、总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组织生活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3.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做好中层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考核与监督工作。4.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挂职干部、扶贫干部、交流干部的选派、考察、服务工作;做好对外输送干部工作。5.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6.指导开展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和换届工作。7.督促各党委、总支抓好自身建设、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8.配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9.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10.做好党员干部年度统计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11.牵头负责对党政职能部门、直属业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的审核和年度考评工作;牵头负责对学院党建、精神文明工作目标任务书的制定和年度考评工作。12.制订中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13.配合开展科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14.开展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全校性的面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分党校工作。15.配合开展民主党派主要骨干培训工作。16.进行党建理论研究,抓好党课教材建设工作。17.承办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