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来源:校办发布时间:2012-06-15

  一、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具有用一门外国语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及较强的听、说、写、译能力;

  4、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和信息方面的技能;

  5、身心健康。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攻读硕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根据专业特点及研究课题而定。学习年限最长一般不超过3.5年,最短不低于2年。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4.5年。

三、培养环节

1、培养计划的制定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河海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方向和本人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备案。

2、课程和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8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4学分(含研究环节),非学位课程中要求跨一级学科选修4学分。

第二外国语可作为硕士研究生的选修课程列入培养计划,其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对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补修该学科本科层次主干课程两到三门,列入培养计划,其学分不计入总学分。硕士研究生因课程学习或论文工作需要选修的本科课程也可列入培养计划,其学分也不计入总学分。

硕士研究生必修课程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所修学分从取得之日起4.5年内有效。超过有效期的学分必须重修。

3、文献阅读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文献综述报告应不少于1篇。读书报告应包含不少于30篇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0%),其篇幅不少于3000字。综述报告需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研讨。硕士研究生还应学会应用外语撰写学术论文。导师要对读书报告和外语学术论文进行评审,并将文献阅读和外语学术论文的成绩报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4、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应包含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和社会调查三部分,各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有所侧重。每次实践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实践活动总结由导师评定成绩,报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教学实践可采取多种方式,如专业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学生实习、实验,以及指导或协助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内容必须由导师与学院共同研究统一安排。

科研实践可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或工程、生产单位需要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

社会调查必须是由学校或学院有关单位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

5、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专家学术讲座,以及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的研究生学术研讨活动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参加10次以上的学术交流活动。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期间,应至少做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由指导教师和学科负责对其学术报告效果进行考核。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必须填写《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由主办活动的单位或主讲专家签署意见,答辩前送交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6、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在第三学期末需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着重对硕士生政治思想品德、治学态度进行考评,检查其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是否满足要求,科技创新能力,决定是否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具体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后,应在每学期末向导师递交工作小结,并在本学科范围内报告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7、学术论文

   研究成果应通过学术论文的形式表述,学术论文的写作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在学期间,硕士研究生应独立撰写与学位论文核心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并由导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阅,作为学位申请材料归档。   

8、学位论文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全面素质的反映。它集中体现了研究生的理论基础、实际工作能力、开拓精神,以及对所研究领域的熟知程度等。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应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必须经过论文开题报告、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