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04年自主选拔录取结果日前向社会公布

  河海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可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高校,今年面向江苏、吉林、黑龙江、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浙江、安徽、湖南、湖北、福建、河南、四川、陕西等十五个省(市)实行自主招生。在中学推荐,专家、考生自荐的基础上,经过河海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的测试和审核,最终确认了169名考生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其中江苏省96人,河南省35人,黑龙江省2人,湖北省9人,湖南省1人,吉林省2人,辽宁省1人,山东省4人,陕西省1人,天津市8人,浙江省10人.河海大学坚持选拔标准,严格录取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凡举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现录取名单已在有关媒体和我校网站上公布,同时报送教育部备案,最终结果将于5月1日在教育部网站上公布(www.chsi.com.cn)。
  凡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优秀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本科一批控制线,且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予以录取,并给其加20分参加专业志愿排序。

(文字供稿: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