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主要职责:
1. 组织起草、论证、修订、完善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
2. 组织起草论证、修订、完善、落实学校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规划;
3. 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起草、论证、修订、完善学科规划、师资规划、队伍规划、校园规划等专项规划;
4. 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学校各类规划的制定与落实;
5. 负责检查、督促、协调二级单位规划的制定与落实;
6. 负责学校重大工程的前期立项论证工作;
7. 对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8. 参与制订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9. 承办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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