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 责 人: | 李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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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河海馆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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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产业管理公司是对校办企业实施管理、转制、发展规划和产业化的校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制定校办产业的发展计划、年度计划、产业管理办法。2、负责监督校内各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企业的政策法规。3、组织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专家论证、审批工作,并对新上项目进行综合评估。4、负责对校办全资和控股企业投资、贷款项目的审议。5、负责对各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6、负责每年与各企业签订经济责任目标书,并对企业完成的各项指标进行考核与评估,提出奖励与处罚的意见。7、 负责对企业法人和经济实体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意见。8、负责校办企业的开办、注册、年检、合并、撤销、调整营业范围等管理工作。9、负责学校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的实施工作。紧密联系科技处,共同完成成果的孵化;积极联系企业,以多种方式推进中试。10、负责高新技术转化基金的运作与管理工作。11、负责校外合资企业、联营企业等各种联办企业的归口管理工作。12、配合计财处加强对各企业的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13、配合审计室完成对各企业的年审工作以及法人撤换的审计工作。14、负责组织产业人员的业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工作。15、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