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教育处是学校涉外事务的管理机构。 一、负责外事工作对外宣传, 扩大学校国际知名度; 二、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外国留学生工作近期、远期规划以及规划的具体实施; 三、抓好留学生招生工作,完善多种办学模式,努力扩大规模; 四、抓好留学生教学工作,提高外国留学生的教学质量; 五、抓好留学生的社会管理、生活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保持我校外国留学生工作的稳定局面; 六、负责外国文教专家聘请、管理工作,努力扩大规模,提高效益; 七、负责外国专家、学者的讲学、访问的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效益化; 八、抓好校领导和专家、学者出国短期讲学、考察、参加国际会议、短期合作科研管理工作,扩大对交往的规模; 九、负责校内举办的国际会议、研讨班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和国外友好学校、友好院系的建立、联系工作,争取和国外学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办学、办班; 十一、加强科研、教学项目的国际合作工作,积极做好引资和联办高科技产业中的外事工作; 十二、与台、港、澳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有关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与境外国际性或地区性机构和有关学术组织联系工作; 十四、学校外事方面的函、电、文件等事务的处理; 十五、外事工作现代化、信息化,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办公手段,与国际接轨; 十六、外事、留学生的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十七、深化内部管理改革,提高人员素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十八、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