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负责对全校财务收支及其有关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实施内部审计监督的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对财务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的内部审计,通过审计,维护预算的严肃性。2、负责对基建和修缮工程的项目审计,以及基建和修缮项目资金的管理过程与工程造价的审计。3、负责对“211工程”及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4、负责对企业单位、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审计。5、负责对行政负责人、所属单位、校办企业、法人代表等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6、组织、协调因工作需要委托中介审计机构审计项目的有关事项。7、负责对企业单位、校办产业关、停、并、转时清产核资的审计及其跟踪审计结果的落实。8、参与大宗物资采购有关活动。9、负责每月对校财务及二级核算单位所设银行帐户,收支往来的检查,加强资金监管。10、开展内控制度评审和重点专项审计调查。11、负责对学校与境内外组织合资、合作经营及合作项目等投入的资金、资产的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按校方所占份额比重提出建议或参与项目进行审计。12、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完成好主管部门各项报表及资料上报工作;审计资料归档工作。13、为学校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问题提供资询服务。14、承办校领导、审计机关、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